广东7亿保障教师待遇“两相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8-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赖红英 刘慧婵)日前,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宋海在会上透露,广东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统筹考虑机制,今后广东各地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的同时,必须同步同幅度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

  据悉,广东自今年起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相当,区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相当),全省各地加大经费投入,依法保障和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取得阶段性成绩。在一些地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已实现大体相当。

  为确保实现目标,广东省确立了对落实“两相当”工作的省财政奖补方案,对未实现“两相当”的县(市、区)分档予以补助,对已实现“两相当”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根据方案,2009年的6.69亿元资金将于近期拨付。同时,今明两年广东还预算安排了每年5000万元共1亿元的资金,对未实现“两相当”但工作努力、配套资金落实好、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额外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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